石家庄市旅游局2014年度主要职责及决算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旅游业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对全市经营旅游业务的旅游景区(点)、企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实施行业管理;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提升优秀旅游城市工作。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普查,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对须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的旅游建设项目研究提出意见;指导旅游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旅游业统计工作。
(四)研究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指导旅游市场调研和信息交流工作;组织全市旅游业对外对内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组织和指导市内公民出国(境)旅游业务。
(六)负责全市涉外旅游事务;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市外驻我市的旅游办事机构和旅游企业;组织和指导旅游行业评星、定级、定点工作;指导旅游企业改革发展工作。
(八)制定旅游服务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和旅游保险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九)制定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全市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及旅游教育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十)指导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石家庄市旅游局部门决算构成及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由石家庄市旅游局本级及石家庄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二个单位构成。
(一)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户,系单户录入表。
(二)基础数据核对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57397.20元,上年结余5042030元,本年支出20063414.2元,本年结余8736013元,与财政核对无误。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核对变动情况。
结转和结余资金,2014年旅游局部门汇总上年年末数与本年年初数一致。